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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的刑事訴訟需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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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的刑事訴訟需要多久?

一、重婚罪的刑事訴訟需要多久?

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果是提起刑事自訴的,被告人被羈押的,一般是從法院立案後3個月內審結,如果未羈押的,從法院立案後6個月內審結。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本法第二百一十條第三項規定的案件不適用調解。

人民法院審理自訴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羈押的,適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未被羈押的,應當在受理後六個月以內宣判。

二、重婚罪追訴期限

我國《刑法》對刑事犯罪訴訟時效的規定

第八十七條:【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綜上,由於法律對重婚罪的處罰是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因此重婚罪的追訴時效為5年。也就是說重婚罪在經過了5年之後就不能再進行處理。

三、起訴重婚罪需要什麼證據

根據上文所述,重婚罪的後婚有兩種存在形態,一種是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一種是以夫妻名義同居在一起的未領取結婚證的婚姻。因此,對於重婚需要什麼證據,具體得分兩種情況:

1、 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此種情況比較簡單,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記或者偽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

2、以夫妻名義同居未領取結婚證的:此種情況由於沒有像上一種情況的直接證據,因此在收集證據的時候比較麻煩,具體可以收集的證據有: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影等、雙方發的親密簡訊等等證據都可。

綜合上面所說的;重婚罪如果有確切的證據那麼就可以利用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但對於可以審結完這就要取決於案件的輕或者是重,還有就是證據是否齊全,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要按法律規定的流程來進行辦理,只有擁有合法的證據才會處理的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