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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離婚協議可公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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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離婚協議可公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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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往往是夫妻關係破裂後的結果,為了避免離婚後某一方反悔,雙方可以選擇對離婚協議書進行公證,這是雙方自願解除婚姻關係的一種證明,但不具有法律上婚姻關係解除的效力。下面本站的小編將為您解答“離婚後離婚協議可公證嗎”的相關問題。

一、什麼是離婚協議書公證?

離婚協議是指夫妻雙方解除婚姻時,以協議的形式對家庭財產進行分割、處分及明確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承擔,有子女的夫妻對子女的撫養費的支付等事宜所做的約定。離婚協議公證是指公證機關依法證明當事人之間簽訂《離婚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這是一種雙方法律行為公證。

二、離婚協議公證的意義

離婚協議公證是公證機關依法證明夫妻雙方為解除婚姻關係而就子女撫養。財產處理等事項簽定協議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離婚協議公證不是證明其婚姻關係的解除,而是證明雙方為解除婚姻關係而就離婚的合意、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簽定協議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在辦理離婚手續之前進行的離婚協議公證是毫無意義的,因為公證也不能使離婚協議書生效;而辦理離婚手續之後對離婚協議進行公證,相當於給離婚協議書上了雙保險,更增加了離婚協議書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使離婚協議書更易於履行。

可見,離婚協議公證並不是離婚協議書生效的要件,也不是婚姻關係解除的必備要件。

三、離婚協議公證所需材料

離婚協議公證的申請人應當提供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1)當事人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結婚證。

(2)子女的戶籍證明。

(3)離婚協議草稿。

(4)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材料,如房地產權證、車輛行駛證、存單等。

(5)公證員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四、離婚協議公證的流程

在辦理離婚協議公證時,夫妻雙方當事人必須本人親自到場,不能委託他人代理,具體的程式是:

1、審查當事人的身份及行為能力、意思表示。

2、審查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協議內容。

(1)詢問離婚雙方當事人是否自願離婚,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2)審查當事人的婚姻狀況,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傳法律,詢問雙方當事人對共同財產的處理意見。

(4)詢問雙方當事人對債權債務的處理意見。

(5)詢問雙方當事人對探視權的約定。

3、出具離婚協議的公證書。

離婚後離婚協議可公證嗎?法律上並未對此做強制規定,離婚雙方當事人可以自願選擇進行公證,但這與法律上婚姻關係的解除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選擇對離婚協議進行公證,則有必要了解一些基本知識,首先要明白什麼是離婚協議的公證,還要知道離婚協議公證需要的材料以及辦理公證的流程。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商丘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