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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委託律師辯護需要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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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委託律師辯護需要多少錢?

離婚委託律師辯護需要多少錢?

起訴離婚時委託律師代理要多少錢,要由當事人與律師協商解決,律師代理案件是沒有具體標準的,律師服務費實施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兩種。

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五條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

(一)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二)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三)代理國家賠償案件;

(四)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

(五)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律師事務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二、離婚訴訟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庭嗎?

離婚訴訟當事人有以下情形時可以不親自到庭:

1、《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規定,離婚案件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此處的“特殊情況”由於法律、相關的司法解釋都沒有明確的規定,因此實務中,通常比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十六條,證人確有困難無法出庭作證的法定情形進行判定:“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一)年邁體弱或者行動不便無法出庭的;

(二)特殊崗位確實無法離開的;

(三)路途特別遙遠、交通不便難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無法出庭的;

(五)其他無法出庭的特殊情況。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五十一條規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訴訟,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應當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作出判決。”

綜合上面所說的,離婚是可以委託律師來幫助進行代理,但前提也是需要支付一筆律師的費用,而且此費用的收取也是沒有一個固定的金額,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與律師多協商一下,只有確定清楚之後才能依法的保障到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