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夫妻離婚孩子不到三歲離婚會判給誰?

離婚 閱讀(1.2W)

一、夫妻離婚孩子不到三歲離婚會判給誰?

夫妻離婚孩子不到三歲離婚會判給誰?

夫妻雙方離婚之後子女的撫養權是可以由雙方先協商的,協商解決不了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一般情況下,三歲的小孩夫妻雙方都可以撫養的,要是法院會根據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例如是夫妻雙方的經濟能力又或者是居住環境來判決孩子歸哪一方照顧。除了哺乳期內的子女以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外,哺乳期之後子女撫養權歸屬還是得看夫妻雙方的環境來判決。

二、如何在離婚訴訟中有力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在律師代理的離婚案件當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爭奪孩子的撫養權的問題,除了尊重孩子的個人意見外,收集相關有利的證據可以最大可能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個方面。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取證,包括但不限於工作性質、工作環境、收入狀況、居住條件、文化程度、性格修養等,通過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比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並不表示就沒有差異。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人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八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

法律對夫妻離婚後的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做出了比較明確的規定,夫妻雙方如果協商不成功的話,提起訴訟後便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條款進行判決,這個過程中如果夫其中一方更想要爭取撫養權,可以按照條件提交相應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