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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協議離婚需要哪些手續

離婚 閱讀(2.01W)

協議離婚程式:
1、雙方先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2、婚姻登記機關稽核,通過則發放離婚證。
3、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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