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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去哪起訴離婚 | 到哪裡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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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去哪起訴離婚 到哪裡起訴離婚

雖然很多人都知道起訴離婚就是打離婚官司,此時需要一方上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才行。但由於我國的法院眾多,這就讓一些人搞不清楚究竟自己要到哪裡的法院起訴離婚了。針對這一情況,本站小編整理了有關資料,就來告訴大家起訴離婚去哪起訴離婚。

一、起訴離婚去哪起訴離婚

1、離婚訴訟一般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1)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2)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3)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

(4)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2、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二、異地應去哪兒起訴離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之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異地起訴離婚有三種情況: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願回登記地辦理離婚手續的,另一方只能到該地區起訴要求法院判決離婚;

2、雙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個城市的,可在該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由法院調解離婚或判決離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滿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記地起訴到法院要求判決離婚。

在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時候,如果還搞不清楚起訴離婚去哪起訴離婚的話,那麼很有可能導致起訴的一方白費功夫,準備好了相應的起訴材料,法院方面也是不會受理離婚案件,畢竟此時對離婚案件沒有管轄權,也不能隨意的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