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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二歲五個月離婚判給誰

離婚 閱讀(1.58W)

孩子二歲五個月離婚判給誰可以由雙方協議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訴至法院的,法院將做出以下考慮:
(1)一方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一方生活時間較長的;
(3)一方無子女,而另一方有子女的;
(4)一方患有嚴重疾病影響子女健康生活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四條離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的,對不滿兩週歲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的原則處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父親請求直接撫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二)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確不宜隨母親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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