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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離婚手續怎麼辦理 | 程式是什麼

離婚 閱讀(2.5W)

異地離婚手續怎麼辦理?程式是什麼?

當夫妻因二人感情破裂,生活不和選擇離婚,在辦理離婚之時,如果雙方身處異地辦理離婚應該怎麼樣處理呢?異地離婚和本地離婚有什麼不同的嗎?異地離婚需要其他一些什麼手續嗎?下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異地離婚的程式。

一、協議離婚

1.如果雙方同意協議離婚,並非必須到頒發結婚證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戶籍所在地辦理。

2.如果雙方不同協議離婚,則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戶籍所在地,但是經常居住地與住所地不一樣的,以經常居住地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滿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層法院訴訟離婚。

二、訴訟離婚

1.寫好離婚起訴書(可請律師代寫)

2.準備訴訟離婚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傳送起訴書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傳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離婚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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