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離婚判決不公平可以重新起訴嗎

離婚 閱讀(2.62W)

法院判決離婚不公平可以提起上訴或者申請再審。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離婚判決不公平可以重新起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