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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離婚手續流程是怎樣的

離婚 閱讀(1.79W)

一、協議離婚離婚手續辦理流程:
1.準備離婚相關證件。
2.準備離婚相關材料。
3.材料以及證件準備完成之後,必須由夫妻親自前往當事人常住地址戶口所在地區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4.民政局人員稽核材料無誤,將結婚證收回。並向當事人發放離婚證。
二、訴訟離婚離婚手續辦理流程:
1.聘請專業律師,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人民法院審理。一般情況法院會對案例進行審查,7天內立案,立案後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立案後首先法院會對當事人雙方調解,調解不成開庭審理。判決。根據庭審情況,任命法院會對當事人進行再度調解,再次調解如果還未達成一致,法院則進行宣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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