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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外國人如何協議離婚

離婚 閱讀(1.8W)

一、和外國人如何協議離婚

和外國人如何協議離婚

和外國人離婚的方法如下:

(一)如果是採用協議離婚的方式,在中國,中方須提交: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二)如果是採用訴訟離婚的方式,在中國,要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對於不在我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即與外國人離婚,可向本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由中國人民法院受理,則適用中國法律。境外一方所寄交的訴訟文書須經駐在國或當地的公證機關公證,並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司法機關認可的其他機構出具的證明,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和審理。

二、起訴離婚的條件

1、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

2、一方具有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行為的。 這個條件其實包括重婚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兩方面。

(1)婚姻關係一方當事人的重婚行為,不僅違反了婚姻法所規定的一夫一妻原則,而且觸犯刑律,須受刑罰的制裁。這種情況下,對方當事人提出離婚法院應判決離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就是有一方有妻子(或丈夫)還在外面“養小三”的行為。違背了夫妻雙方應互負的貞操義務,無論是過錯方還是非過錯方提出離婚,都證明一個事實,即婚姻關係已很難維持下去。

3、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家暴、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使得夫妻雙方很難在一起正常的共同生活,已嚴重破壞了婚姻家庭關係存在的基礎。

4、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賭博、吸毒等惡習,要耗費大量家庭財產,並有損身心健康,有惡習者往往沉溺於其中不能自拔,已無法去履行其應盡的家庭義務。

5、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夫妻之間長時間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則很難相互之間履行相關義務,夫妻關係從而近於名存實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