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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司法鑑定不是精神病

離婚 閱讀(2.31W)

經司法鑑定不是精神病的,按照正常離婚程式進行就可以。離婚案件中精神病需要提交病歷申請法院委託鑑定,一般司法鑑定30日之內就出結果,如果是較為疑難複雜的,可以再延長30日。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3條規定,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離婚案件司法鑑定不是精神病

法律依據:《司法鑑定程式通則》 第十三條

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自收到委託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於複雜、疑難或者特殊鑑定事項的委託,司法鑑定機構可以與委託人協商決定受理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