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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房產析產辦理需要哪些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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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房產析產手續:
1、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但如果在離婚判決或離婚協議(民政局備案)中已經約定了房屋歸屬的,可以不再辦理析產公證;
2、辦理抵押權銀行規定的事項;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大約10個工作日,各區略有不同);
4、到房管局辦理離婚析產登記手續(各區時間不同),並繳交50元登記費;5、領取新房產證和他項權證。
分割(析產)協議(原件,共有房屋分為單獨所有);或者書面申請(原件,登記為一處的房屋分為二處以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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