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發生婚外情構成什麼罪?

離婚 閱讀(1.96W)

一、發生婚外情構成什麼罪?

發生婚外情構成什麼罪?

一般的婚外情,不違法也不構成犯罪。最多違背婚姻法中配偶互有忠誠的義務,但一般不會要承擔法律責任,也更不會觸犯刑法,構不成犯罪。當然婚外情是違背中國的道德規範的,應受到輿論的譴責

我國《刑法》第258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任何犯罪必須具有四個構成要件。重婚罪的四要件為:

1.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

2.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

3.主體為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係,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4.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缺少任何一個要件都不構成重婚罪。

所以,一時的婚外情,並未與他人重婚,也不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並不構成重婚罪,不是犯罪。

二、破壞軍婚罪的構成要件

如果婚外情的出軌物件是軍人的配偶,可能構成破壞軍婚罪

破壞軍婚罪,是指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行為。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現役軍人的婚姻關係。

現役軍人,是指有軍籍的正在中國人民解放軍部隊或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服役的人,不包括轉業軍人、復員退伍軍人、殘廢軍人、人民警察,以及在軍事部門、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工作但沒有軍籍的工作人員。

所謂現役軍人的配偶,既包括女現役軍人的丈夫,又包括男現役軍人的妻子。至於配偶是否為現役軍人,則不影響本罪成立。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與現役軍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結婚的行為。

所謂同居,是指與現役軍人的配偶在一定時期內公開或者祕密地姘居且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行為。所謂結婚,是指與現役軍人的配偶採取欺騙手段騙取結婚登記或者雖未登記但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而形成事實婚姻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至於行為人原來有無配偶不影響本罪的成立。現役軍人與其他現役軍人的配偶同居或結婚的,也應以本罪論處。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破壞軍人婚姻關係的故意。就是說行為人必須明知對方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其結婚或者同居。如果是確實不知道,由於現役軍人的配偶隱瞞事實真相以致受騙而與之結婚或同居者,因缺乏本罪構成的主觀要件,不能按本罪處理。但是對他們的非法同居關係或婚姻關係,應依法予以解除。

發生婚外情一般是不構成犯罪的,只有重婚才屬於是觸犯法律的行為,破壞軍婚罪,是指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行為,構成的要件包括侵犯的客體是現役軍人的婚姻關係,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與現役軍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結婚的行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