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女方失蹤離婚孩子要怎麼判

離婚 閱讀(2.03W)

夫妻雙方有一方失蹤的,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只能判給未失蹤的一方。如果夫妻一方失蹤,另一方因殘疾或疾病等沒有撫養能力的,可以由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撫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女方失蹤離婚孩子要怎麼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