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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起訴離婚三次能判離婚嗎?

離婚 閱讀(2.23W)
法院起訴離婚三次能判離婚嗎?
律師解析:到法院起訴離婚三次不一定能判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果感情確已破裂,經調解無效的就判決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