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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羈押人員離婚應當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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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與羈押人員離婚應當如何處理?

與羈押人員離婚應當如何處理?

與羈押人員離婚應當通過和對方協商一致的方式簽訂離婚協議書,進行離婚。我國實行的是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的原則。只要當事人願意,且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就可以結婚;而對於夫妻離婚,法律設定的限制則更加少,只要能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就可以判決離婚。

實際上,法律並沒有對與犯人離婚做任何限制。因為,如果僅僅因為對方是犯人,就限制另一方與犯人離婚,這將嚴重損害犯人的配偶的婚姻自由權。因此,可以與服刑人員離婚。

二、怎麼與服刑人員離婚?

普通人可以通過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那怎麼與服刑人員離婚呢?

(一)不能協議離婚

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離婚的方式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協議離婚是指夫妻對是否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達成一致後,在民政局登記離婚領取離婚證;訴訟離婚則是夫妻無法就是否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達成一致,向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進行判決。

那麼,怎麼與服刑人員離婚呢?回答是,由於服刑人員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導致其無法親自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所以只能通過訴訟的方式離婚。

(二)可以訴訟離婚

法律專門規定,服刑人員的配偶對服刑人員提起離婚訴訟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因此,與服刑人員離婚時,應當向服刑人員的配偶住所地法院起訴離婚。

由於服刑人員被限制人身自由,一般不能到庭應訴。一般情況下,受理案件的法院會安排到監獄所在地開庭。

在夫妻一方坐牢服刑的情況下,這樣的夫妻感情是很難維繫的,於是服刑人員的配偶往往就會想要離婚,從我國法律規定上面來看,也是允許與服刑人員離婚的,只不過只能通過訴訟方式解除婚姻關係,

現實生活當中,如果相關的犯罪嫌疑人被採取羈押措施,配偶想要與其離婚可以解除婚姻關係,但是必須要通過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或者是訴訟離婚的方式,才能夠達到解除夫妻關係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