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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流程怎麼走

離婚 閱讀(3W)

第一步:到法院立案,立案准備的材料是離婚起訴書三份,結婚證和身份證影印件,這是必須有的材料。關於證明這個法院有管轄權的材料,要根據對方戶口,經常居住地等情況,提供相應的證據。其他材料比如孩子的出生證明或者戶口本影印件,可以在立案時提交,也可以在開庭時提交。

起訴離婚流程怎麼走

第二步,等待法院通知開庭,通常從立案到開庭在一個半月左右,由於各地區法院案件數量不同,這個時間可長可短。

第三步,開庭。開庭以後通常不會當時出結果,一般要等一個月左右,具體時長也是由法官自行掌握。但從立案到出判決,通常在三個月左右,複雜的案件,法律規定的6個月內要審理結束。由於案件審理過程中的調查取證和送達的時間,不算在這個期限內,所以,有個別案件時候長達半年或者更長時間才結束,也是正常的。

最後,判決出來後,不服的,從收到判決書後15天內可以上訴。不上訴的,15天后一審判決就生效了。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