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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需要走的程式有那些?

離婚 閱讀(3.02W)

離婚也不單單僅僅口上說而已,還要走許多流程,那麼離婚需要走的流程有那些呢?

離婚需要走的程式有那些?

1、離婚雙方當事人需要到相關的行政部門進行離婚登記。

2、在登記離婚時,雙方當事人需要準備好相關材料,雙方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或夫妻關係證明書、離婚協議書等相關離婚材料。

3、離婚登記機關對當事人離婚請求進行稽核,對符合離婚條件的在一個月內發給離婚證,並登出結婚證,當事人取得離婚證,即解除夫妻關係。

處理離婚的辦法有許多,如果用協商、調解、仲裁的辦法不能處理問題,就可以用訴訟的辦法來處理問題。

在離婚的過程中, 不僅需要提交離婚協議書,更重要的是不僅要分割好婚姻財產,還要分配好孩子的撫養權。

分割財產的標準主要是採用均分的方式來解決問題,這種均分財產的方式也是有標準的,是在沒有特殊情況下才能行的,一般財產的分割會偏向孩子歸屬權的一方。對於過錯方會採取少分財產的措施。

對於孩子的分配權,一般會考慮到雙方當事人的經濟條件和孩子身心健康成長的問題,一般會偏向符合這項條件的一方。兩歲以下的孩子的撫養權一般歸女方所有。10歲以上或者已經成年的孩子一般會考慮到孩子自身的意願。其他方式需要根據當事人的實際情況來決定。

當雙方當事人決定離婚時,一定要處理好財產分割和孩子撫養權的問題。以免在後期後悔。

雙方最好採用協商的方式來解決問題,這樣對於大家來說都是有利的。而在離婚時需要把所面臨的問題都處理好,以免後期遇到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