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2021深圳離婚訴訟程式是怎樣的?

離婚 閱讀(2.6W)

2021深圳離婚訴訟程式是怎樣的?

我國《民事訴訟法》以及《民法典》對訴訟離婚的程式作出了相關規定,但是針對每個地方的實際情況不一樣,允許每個地方在法律的範圍內作出屬於自己地方的訴訟程式。具體到深圳市的離婚訴訟程式又是如何的呢?本站小編今天為大家介紹“最新深圳離婚訴訟程式”,希望能為您提供幫助。

一、最新深圳離婚訴訟程式是怎樣的?

1.準備相關證件: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

2.準備相關材料:兩張兩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免簽名,一式三份),在離婚協議書裡面,必須明確說明雙方是自願離婚,並且雙方已經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否則該離婚協議書是無效的。

3.夫妻雙方共同、親自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程式。

4.民政局工作人員經查證情況屬實後,收回結婚證,發給離婚證。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則必須選擇訴訟離婚:

1.未在國內辦理結婚登記的

2.只有一方要求堅決要求離婚的

3.雙方或一方無法回戶口所在地親自辦理的

4.一方當事人或雙方當事人是限制民事行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的

5.雖然雙方同意離婚但未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深圳訴訟離婚程式怎樣辦理?

1.聘請律師諮詢

2.原告(提起離婚的一方)向法院遞交起訴書

3.同意立案

4.開庭審理

5.判決離婚

訴訟離婚有律師、法官的專業法律水平保障,對調解書的每一條款都會逐條進行審查,並確保能夠強制執行。本站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以上內容對您能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