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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官司訴訟費誰付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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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官司訴訟費誰付是如何規定的?

我們都希望家庭和諧,婚姻幸福,然而在日常生活中難免會有許許多多的矛盾導致婚姻走向盡頭。雙方協定離婚當然是最好。但在形成離婚案件的情況下。離婚官司訴訟費誰付是如何規定的呢?一般來說訴訟費是由法律規定。顯示訴訟當事人預交,然後敗訴方最後承擔所有費用。具體請看下文。

一般民事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但是離婚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的負擔,則由人民法院視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當事人根據人民法院的決定,負擔訴訟費用。

一、軍人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是多少

第一、起訴的條件

包括: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法院管轄

二、起訴離婚時答辯可以延期嗎

第一、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第二、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訴訟費,最後人民法院依“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訴訟費的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後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離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財產,財產的總額不超過一萬元,不另收費用,超過一萬元,超過部分增收1%作為訴訟費;該訴訟費由誰承擔,在案件結束時,由人民法院確定。

家庭財產案件徵收的費用,按雙方爭議財產的價值計算訴訟費,價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萬元,按4%徵收,即標的×4% 10元;5萬元至10萬元的,按3%徵收,即標的×3% 510元;10萬元至30萬元部分,按2%徵收,即標的×2% 1510元;20萬元至50萬元的,按1.5徵收,即標的×1.5% 2510元;50萬元至100萬元的,按1%徵收,即標的×1% 5010元;100萬元以上的,按0.5徵收,即標的×0.5% 10010元。

根據國務院頒佈實施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定,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申請費;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離婚案件的受理費,每件交納50元至300 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案件受理費由原告預交。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如果你起訴要求離婚,你作為原告應預交案件受理費,但該費用只是“預交”,最後並非全部由你承擔,屆時你可和劉某協商如何分擔。如果雙方協商不成,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29條的規定,人民法院一般遵循以下原則裁決: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由原告預交。預交確有困難的,可以在預交期內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預交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經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後仍不預交,或者申請緩、減、免交訴訟費用未獲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按自動撤回起訴處理。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綜上所述,根據國務院頒佈的相關規定,一般來說是由原告 先預交一部分案件受理費用。最後會由敗訴方承所有費用。同時費用包含法院指定的補貼等。如果暫時無法交款。可以申請免交或緩繳。這些都是根據案件情況以及當事方情況進行調整的。更多法律問題歡迎留言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