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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離婚的手續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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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離婚的手續和流程
離婚有兩種方式。
一種是協議離婚,這種情況需要雙方都同意離婚,雙方一起到任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門辦理離婚手續即可,去民政局時需要準備以下材料: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照片。
另一種是去法院訴訟離婚,這種是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是雙方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問題達不成一致的情況下的解決方式。由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訴狀、身份資訊證明、證據材料等。
起訴離婚需要以下流程: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訴訟,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立案。
第二,申請立案的時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證,對方身份證影印件,結婚證,起訴狀,以及繳納訴訟費。
第三,法院立案後會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會開庭審理,並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