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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離婚要通知對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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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動離婚要通知對方嗎?

自動離婚要通知對方嗎?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離婚只有兩種方式:一是協議離婚;二是訴訟離婚。是不存在自動離婚這一說法的。

如果夫妻間感情確已破裂,無法挽回,且雙方都同意離婚,那麼可以協議離婚。那麼協議離婚需要什麼條件呢?

二、協議離婚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協議離婚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一)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必須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二)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必須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主觀上確實是自願。

(三)協議離婚時還必須對子女問題作出適當處理。

(四)協議離婚要求男女雙方對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

如果一方提出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那麼可以訴訟離婚。那麼訴訟離婚需要什麼條件呢?

三、訴訟離婚需要什麼條件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我國婚姻法是沒有自動離婚這一說法的,因此要離婚,需要的條件可以參照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的條件。

四、分居兩年可以自動離婚嗎?

有些夫妻常常認為分居兩年可以自動離婚,這是因為他們誤解了《婚姻法》規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可以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這條規定。

首先,分居兩年並不能成為離婚的理由。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種,比如異地工作等等。因此,並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按照法律的規定,必須是因為感情不和分居導致分居滿兩年,才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

其次,因感情不和導致分居滿兩年只是法院作為判定準予雙方離婚與否的一個考慮因素,法院必須根據整個案情,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最後,因感情不和導致分居滿兩年不能自動離婚。法律沒有規定分居可以自動離婚,離婚必須按照法律程式進行,分居兩年不可以自動離婚、分居多久都不可以自動離婚。

夫妻雙方在婚後也是會出現各種的感情問題,雙方也是可以根據自身的意願來辦理離婚手續的,在辦理離婚時只有通過訴訟離婚和協議離婚兩種方式,在離婚時也是要將夫妻的共同財產進行平均分割,但是在處理財產時也是經常會發生爭議,那麼這時就可以通過訴訟離婚方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