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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法院起訴程式多久

離婚 閱讀(2.53W)

離婚案件如果適用簡易程式的,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如果適用普通程式,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法院會根據當事人提交的證據和相關的事實,在確定夫妻感情破裂,調解無效的情況下,判決准予雙方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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