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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離婚被起訴的流程是什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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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被起訴的流程是什麼樣的?

男方離婚被起訴的流程是什麼樣的?

去法院起訴離婚。起訴需要的材料有:起訴書及起訴書副本、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居住證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等材料。接下來是法院審理階段,這是法院審理離婚程式中,最為重要的一個程式。包括如下環節: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訴狀後,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後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原告的配偶。原告的配偶在接到起訴狀副本後,15日內提交答辯狀。

2、調解,在審理離婚材料後,法院不會立即進行庭審,而是在庭審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才會開庭審理。

3、開庭審理。最後,根據庭審情況,會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另行宣判。

二、起訴離婚需要的證據材料包括哪些?

1、證明當事人(原、被告)的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證明原、被告是夫妻關係的證據,如結婚證、婚姻關係證明書、戶口簿以及身份證。

(2)如涉及構成事實婚姻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證明。

(3)證明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村委會、居委會或公安機關的證明。

2、證明婚姻關係破裂的證據

(1)如涉及家庭暴力,應提交法醫鑑定,提出證人。

(2)如涉及吸毒、賭博行為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涉及行政處罰、刑事犯罪的,應提交有關處罰決定或判決書。

(3)如涉及有重婚行為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應提交上述行為相關的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居住證明、相片或居委會、村委會、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等證據。

3、證明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共同財產的證據

(1)證明有房產的,應提交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交款發票或出資證明。

(2)證明有銀行存款並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銀行帳號;證明有股票並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股東程式碼、資金帳號;證明有車輛的,應提交行駛證、車牌號。

(3)證明對方在公司擁有股權的,應提交該公司的工商登記情況、出資的證明等。

(4)證明一方債權債務的,除提交借據以外,必須有相關的證據佐證。

(5)證明夫妻雙方財產有約定的,必須提交協議書等相關的證據。

綜上所述,起訴離婚是離婚的一個途徑,有一定的流程,首先原告準備離婚訴訟狀等材料,去對方所在地法院立案。符合受理條件的,法院受理案件告知當事人繳費,然後擇機開庭,在審理之前,法院會庭前調解,對調解無效的,再啟動審理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