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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離婚需要開證明嗎?

離婚 閱讀(2.43W)

軍人離婚需要開證明嗎?

軍人結婚是跟很多人不一樣的,當軍嫂的壓力也會很大,所以軍人的普遍的離婚率還是很高的,如果軍人出現離婚的案件的話,那麼是否跟常人一樣的情況,對於軍人離婚需要開證明嗎?這個問題希望大家通過下面小編的解釋能夠清楚的瞭解到具體的法律中是如何規定這一項決定的。

軍人離婚需要開證明嗎?  

需要。人民法院審理包括軍人離婚在內的民事案件,實行兩審終審制。這裡的“兩 審”, 是指第一審程式和第二審程式,其中第一審程式分為普通程式和簡易程式。大部分軍人離婚案件適用簡易程式,有著不同於一般民事案件的特別規定。

1、起訴的條件。包括: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法院管轄。

2、起訴方式和起訴內容。起訴方式包括書面和口頭起訴兩種,書面起訴的,應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口頭起訴的,由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軍人離婚案件的起訴狀應記明下列事項: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軍人離婚需要開證明嗎? 第2張

3、訴訟費用。根據《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的規定,對於離婚案件,每件交納受理費10元至5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不另收費用;超過一萬元的,超過部分按1%交納。案件審理終結時,案件受理費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負擔。

夫妻一方是現役軍人,非軍人一方要求離婚,如何與軍人離婚?

在這種情況下,軍人離婚的程式根據具體情況不同而不同:

(1)如果軍人一方同意離婚的,政治機關可出具證明同意離婚,雙方到地方婚姻登記管理機關進行離婚登記。

(2)如果軍人一方不同意離婚,政治機關不得出具證明,但經過政治機關查實軍人一方確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此處的“重大過錯”主要是指,軍人一方有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等其他重大過錯行為的情況。

軍人離婚需要開證明嗎? 第3張

軍人離婚需要開證明嗎?一般的軍人離婚需要開證明的,而且需要單位的證明,一般來說軍人離婚的一些具體的擦歐洲哦是跟平常的夫妻一樣的,按照婚姻處理的民事案件進行二審審制的處理,當然也可以通過簡易程式的辦法進行處理,訴訟的費用一般在10元到50元不等,如果設計財產的糾紛還需要更多的審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