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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分居多久算自動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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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分居多久算自動離婚

通常情況下,即使夫妻雙方仍然同住於一個屋簷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這種情況如果滿了兩年,在法律上也可認定為夫妻分居。那麼證明夫妻分居常見證據有哪些,夫妻雙方分居多久算自動離婚,本站下面為您講述。

一、證明夫妻分居的常見證據有哪些?

儘管分居事實客觀存在,但是口頭提出的證據是不容易被法庭採信的。所以,要證明夫妻分居以達到離婚的目的,必須蒐集和掌握相應的掌握來證明存在分居的事實。那麼,如何證實分居事實,或者說證明夫妻分居的常見證據有哪些呢?一般情況下,有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分居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2)夫妻分居的書面協議,若是口頭協議的,就必須取得對方承認;

(3)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註欄裡註明“分居協議”,並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於夫妻分居時間;

(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5)人證,或者證人證言。雙方的親朋好友都可以出具證言來作證,當然,證言只是其中的一部分。還需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

二、夫妻雙方分居多久算自動離婚?

我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經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離婚的理由,兩個法定條件(感情不和、分居兩年)缺一不可,因此分居兩年並不會自動離婚。因客觀原因造成夫妻因分居的,如夫妻倆分別在兩個城市工作,沒有同居的條件,這種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使夫妻分居時間滿兩年也不會判離婚。

滿足這兩個法定條件需要具備兩方面的證據,一是分居時感情不和的證據,二是時間持續滿二年證據,二者缺一不可。

最後,在離婚率居高不下的現代,很多夫妻都貌合神離,過著分居的生活。一些人不願意主動提起離婚,都是在等著自動離婚。他們都在關注夫妻雙方分居多久算自動離婚這一問題,但無論分居多久,都不能算自動離婚,婚姻來之不易,還是且行且珍惜。以上便是本站為您整理的夫妻雙方分居多久算自動離婚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您能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