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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前一年轉移財產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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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前一年轉移財產違法嗎?

離婚前一年轉移財產違法嗎?

違法。離婚時,一方為了侵吞另一方的合法財產而隱藏、轉移、變賣、損毀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等行為,均屬於妨礙民事訴訟的違法行為。另一方蒐集到有效證據證明上述事實後,可以在離婚訴訟之中出示給法庭,要求對方少分甚至不分共同財產,同時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依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對另一方轉移財產等的違法行為予以民事制裁。

即便,離婚訴訟時未發現上述情形,於離婚訴訟後發現,另一方也仍然可以發起民事訴訟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擅自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該如何解決

1、一方擅自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措施:

(1)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如果一方擅自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對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離婚時,如果一方擅自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不分或少分。

(3)離婚後,發現一方離婚前擅自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向法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還未起訴或已經起訴離婚,發現另一方已經存在財產轉移的行為,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具體來說:

(1)情況緊急的,未轉移財產的一方可以在起訴前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法院接受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後,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立即執行。此時切忌在採取保全措施後十五日內要提起訴訟,否則法院會解除財產保全。

(2)提出訴前保全需要提供擔保財產,不提供擔保的,法院會駁回財產保全的申請,也就給對方轉移財產創造了時機與機會。

(3)必須是有證據證明對方有離婚財產轉移的行為,否則申請財產保全不準確的,申請人應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