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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雙方需要帶什麼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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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雙方需要帶什麼證件

雖然法律中對夫妻離婚的方式規定了兩種,但實際選擇哪種方式離婚其實主動權還是在當事人手裡。不過這裡要注意,不同離婚方式下涉及到的條件、證件、程式等等都不一樣。那通常情況下夫妻協議離婚雙方需要帶什麼證件呢?下文中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協議離婚雙方需要帶什麼證件

1.戶口薄;

2.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

4.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券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

二、協議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雙方通過協議方式離婚的,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式辦理。

協議離婚具體需要的材料手續如下: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五)、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六)、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八)、頒發離婚證。

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係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係、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籤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登出後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佈: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係。

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到此。實踐中,不同離婚方式下需要當事人準備的材料不一樣,所以在確定好了離婚方式之後,就要按照規定來準備相應的材料才行。而材料準備的不齊全,那麼也是會對解除婚姻關係產生一定影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