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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在哪裡辦理離婚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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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在哪裡辦理離婚手續?

離婚是夫妻感情破裂的結果,離婚涉及多方法律關係,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其不僅涉及解除夫妻關係,還涉及財產性利益及子女的撫養問題。那麼,在哪裡辦理離婚手續?下面,本站網站的小編為您解答。

在我國解除婚姻關係只有兩種途徑:民政局協議辦理離婚和法院訴訟辦理離婚。

一、地點

民政局或法院(根據不同情況而定)

二、途徑

1.民政局協議辦理離婚

這種方式辦理離婚的前提條件是夫妻雙方對於離婚、夫妻財產分割及小孩的撫養權等都達成一致的情況下,雙方代帶好結婚證、身份證等其他有關證件,本人親自到原登記結婚的婚姻登記機關,填寫好夫妻雙方離婚協議內容簽字確認後即刻生效。民政部門發給雙方離婚證。這種離婚手續的時間較快,但前提是必須夫妻雙方對離婚的一切事項都達成一致。這類離婚的概率較低。

2.法院訴訟辦理離婚

對於離婚、小孩撫養或者財產分割等有任何一個不能達成協議的,只能通過法院調解或者判決。而對於夫妻雙方在異地離婚的,不論是否達成一致,都必須通過法院起訴辦理離婚。對於被告方是本地的,原告方只需要提供雙方的身份證影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其他證據材料。對於被告方不是本地的,除了上述材料外還需要提供被告方經常居住的證明,該證明是由被告居住地的物業或者居委會開具的居住滿一年的證明。法院在開庭前會組織調解,調解不成轉為正式的審判程式。

對於第一次起訴辦理離婚法院判決不予離婚的,則需在判決生效後半年才能再次起訴離婚手續。一般法院對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案件大多數會判決准予離婚辦理。對於法院判決(調解)離婚的,雙方當事人沒有離婚證,只有法院出具的判決(調解)書。這個和離婚證效力一樣。

採取恰當的方式實現離婚,有助於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發展。也有助於解決離婚糾紛,這不僅能夠保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能最大限度張顯婚姻的本質。詳細內容,請諮詢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