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想離婚對方不同意該怎麼辦

離婚 閱讀(5.61K)

想離婚對方不同意該怎麼辦

【為您推薦】醫療糾紛律師    勞動工傷律師    交通事故律師    智慧財產權律師    刑事辯護律師    徵地拆遷律師

婚姻生活需要雙方一起經營、維持,一方想要撤退,另一方不同意的,也可以解除婚姻關係。但是自己想離婚對方不同意怎麼辦呢,怎樣才能實現解除婚姻關係的目的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想離婚對方不同意怎麼辦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離婚的方式有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兩種,當男女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雙方都同意離婚但是對子女、財產等問題達不成一致意見時,要求離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二、離婚時財產怎麼分割

夫妻離婚財產分配,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

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即如果財產一旦約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隨意更改。

夫妻一方“想離婚對方不同意怎麼辦”,只能去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起訴前,主張離婚的一方需要收集好證據,包括雙方存在合法婚姻關係的證據、感情卻已破裂的證據、財產的證據等。不然的話,就有可能獲得不利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