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訴訟離婚要花多少時間?

離婚 閱讀(1.6W)

訴訟離婚要花多少時間?

計算起來,離婚訴訟案件從起訴到判決一般需要3到9個月,我國現行民法典明確規定,只有符合民法典所規定的“夫妻感情確已經破裂”之情形,法院才會判決離婚。有關訴訟離婚要多長時間的相關內容請閱讀下文。

訴訟離婚要多長時間

一、審理離婚糾紛案件的時間:

對於婚姻案件的審理,也需要一定的時間。通常一審期限按照簡易程式需要三個月,按普通程式算期限是六個月,二審期限是三個月,合起來一個離婚案件從頭到尾少則3個月,多則9個月。

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麼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要在六個月之後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訴訟。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從時間上計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兩年左右。這還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況。

二、法院判決離婚的情形:

人民法院判決是否離婚,通常會從家庭穩定、社會和諧等原則考慮,所以對於第一次起訴離婚的案件,會比較謹慎。我國現行民法典明確規定,只有符合民法典所規定的“夫妻感情確已經破裂”之情形,法院才會判決離婚。具體來說是以下情形:

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與其他異性同居情形;

2、一方存在長期家庭暴力情形;

3、有遺棄和虐待家庭成員的情形;

4、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情形;

5、其他情形。

由此可見,如果只是夫妻之間經常吵架拌嘴,或是彼此之間不能相互理解,性格、生活習慣、文化層次差異太大,或者婆媳關係不合,象這樣的情形起訴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不會輕易判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