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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受理條件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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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受理條件包括哪些

法院會受理很多離婚訴訟,離婚訴訟是離婚當事人提起的,法院依法受理的離婚案件。但是很多離婚訴訟法院不會受理,主要是此時並不滿足規定的受理條件。那到底起訴離婚受理條件包括哪些呢?下文中本站小編就來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起訴離婚受理條件包括哪些

對提起離婚訴訟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離婚訴訟的人必須符合的要件,不具 備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係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

(二)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與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關係,即雙方必須是合法配偶,其他關係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三)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四)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理由、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育及相關的證據;

(五)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含房產、股票、債券等);

(六)原告應呈交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係的結婚證或夫妻關係證明書;

(七)原告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

二、法院會受理哪些離婚訴訟

知道了法院不受理的離婚訴訟,也就知道了法院會受理哪些離婚訴訟。

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下列情況起訴至法院,法院不予受理:

(一)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提出離婚訴訟的;

(二)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

(三)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

法院會受理離婚案件,但是也是有要求的,不是說一提出離婚訴訟的申請,就會受理相關的離婚案件。只有滿足相關要求的,法院才會予以受理。沒有滿足條件的,就不會受理。具體起訴離婚受理條件包括哪些?上文中本站小編已經就這個問題作出了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