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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訴離婚間隔多久 | 第二次起訴就一定能離婚嗎?

離婚 閱讀(1.28W)

第二次起訴離婚間隔多久,第二次起訴就一定能離婚嗎?

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法院一般會先進行調解,要是調解不能和好的話,再作出判決。但如果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判決不能離婚的話,第二次起訴離婚間隔多久時間?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第二次起訴離婚間隔多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由此可見,第二次起訴離婚時間應該自判決不準離婚或調解和好後過六個月才能第二次起訴。

如果第二次起訴離婚,六個月的時間是從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中法院蓋章的時間開始計算,還是從當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時開始計算?

第二次起訴離婚六個月的時間既不是從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中法院蓋章的時間開始計算,也不是從當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時開始計算,而是從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生效後次日開始計算。

為此,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時間,是從當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後過15日,在雙方當事人都沒有上訴的情況下,判決書生效,然後再過六個月。

一般情況下,在法院第二次起訴離婚,確切的第二次起訴離婚時間以法院電腦系統記錄的生效時間再過六個月計算。

二、第二次起訴就一定能離婚嗎

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依然會根據案件證據、庭審情況、《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婚姻家庭編,來審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法院才會判決離婚,與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訴離婚沒有多大關係。

世界上沒有離不了的婚姻,只要想離婚,離婚僅是遲早的問題,需要一個過程,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第一次判決不準離婚的,不要急著半年後就馬上提起第二次離婚,第二次起訴前還應當繼續準備離婚的證據,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做好充分準備,且不可大意。

綜上所述,第二次起訴離婚的,一般要求是在六個月以後,但要是有新情況、新理由的話,那麼不受這個時間間隔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