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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發現對方隱匿財產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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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發現對方隱匿財產的可以起訴要求再次分割對方隱匿部分的財產。法律規定對方因對方隱匿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後發現對方隱匿財產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