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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協議中經濟補償條款有法律效力嗎

離婚 閱讀(3.22W)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婚姻協議中經濟補償條款是男女雙方在自願、平等的情況下,採用書面形式約定的是有效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出現補償情形的,一方應當按照協議對另一方進行補償。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婚姻協議中經濟補償條款有法律效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