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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離婚的流程如何

離婚 閱讀(5.39K)
上訴離婚的流程如何
律師解析:夫妻一方不服一審判決的,應當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應遞交上訴狀。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5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不答辯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