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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領結婚證需要什麼證件

結婚證 閱讀(1.94W)

再婚領結婚證需要什麼證件

一般對於之前有過一段婚姻關係的人,如果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的話,那此次就會稱為再婚。需要注意,再婚也是要按照規定辦理相應的登記手續,領取結婚證的。那通常再婚領結婚證需要什麼證件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再婚領結婚證需要什麼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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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內地居民結婚需要帶哪些材料?

辦理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二)外國人結婚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二、再婚需要離婚證嗎?

再婚需要離婚證嗎?如果是離婚後的雙方想要復婚就需要離婚證,如果不是離婚後的雙方復婚,而是離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結婚,也需要帶離婚證證明你是單身。離婚後再婚的有以下兩種情況:

1、通常,如果男女雙方原系夫妻關係,通過民政局離婚登記後現想復婚(再婚)的,則到婚姻登記機關履行結婚(復婚)登記時,婚姻登記機關會收回雙方的離婚證再發給結婚證。

2、通過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解除婚姻關係的,民政局會發給雙方《離婚證》;如果是通過法院起訴離婚(訴訟離婚)的,則雙方是沒有《離婚證》的,只有法院的相關離婚判決書或者離婚調解書作為離婚憑證。

三、登記結婚條件有哪些

結婚的必備條件有:

(一)男女雙方完全自願。

新婚姻法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 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是婚姻自由原則在結婚問題上的具體表現。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的要求是指:男女雙方自願,而不是一廂情願;男女本人自願,而不是必經父母或第三人的同意;男女雙方完全自願,而不是勉強同意。

(二)達到法定婚齡。

法定婚齡是指法律 規定的允許結婚的最低年齡。新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與當代外國的立法比較,我國的法定婚齡是較高的,這是由我國現階段國情所決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達到法定婚齡後,有決定自己是否結婚和何時結婚的權利,由此可見,與我國古代強制早婚的必婚制比較,我國現行的婚 姻法實行的是倡導晚婚的允婚制。

(三)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則。

根據一夫一妻制原則,申請結婚的雙方當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 或者喪偶、離婚者。違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結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需要注意由於一方之前是有過一段婚姻的,因此辦理再婚手續的時候,需要提供離婚證以證明自己現在處於離異單身狀態。而再婚的手續,其實與第一次結婚的手續是差不多的,各位可以參考一下初次結婚的手續來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