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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沒打結婚證小孩怎麼判?

結婚證 閱讀(2.27W)
如果是沒打結婚證小孩怎麼判?

沒有經過登記的婚姻,不被法律承認和保護,所以雙方當事人也不是合法的婚姻關係。雙方之間沒有婚姻法所規定的夫妻忠誠義務等法律義務。

如分手,雙方直接分開即可。

當然,如果對同居期間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有爭議的,可以另外以同居期間析產糾紛或者撫養權糾紛起訴至法院,單純起訴解除同居關係,法院是不會受理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計劃生育處罰法》第四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照統計部門公佈的當地縣(市、區)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下列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徵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徵收標準加倍徵收;

(三)符合再生育條件但不到間隔生育時間生育以及已滿間隔生育時間但未經批准生育的,按照零點五倍至一倍徵收;

(四)未婚男女已滿法定婚齡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徵收;

(五)未滿法定婚齡生育的,按照一點五倍至二點五倍徵收;

(六)有配偶的一方與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標準加倍徵收;

(七)民政部門、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現收養子女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應當責令當事人在五個月內改正;當事人未在五個月內改正的,按照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標準徵收。

如果是在非婚生育的情況下,雙方都希望爭取到孩子撫養權,此時如果是爭奪撫養權的話,是一定要以孩子的權益保護為主的,避免出現侵害孩子的權益的事情發生,年輕的男女在沒有領結婚證的情況下就生了孩子,後來兩個人的感情發生了變化,不想要繼續生活在一起,那麼就會分開,由於有了孩子也是需要多加註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