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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孩子兩歲補辦的結婚證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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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這早已成為社會中一個比較常見的現象,大多數情侶存在未婚先孕的情況下都會考慮下自己和另一半下一步該怎麼走,如果在孩子生下來以後,結婚證還沒有辦,那麼很多人就要擔心結婚證可以不可以辦的事,這樣的問題往往影響到情侶之間對未來的想象那麼,今天,我們就一起探討未婚先孕孩子兩歲補辦的結婚證可以嗎?

未婚先孕孩子兩歲補辦的結婚證可以嗎?

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與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說明,說明不與登記的理由。

一、登記具體流程

登記地點:男女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攜帶證明:

1、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注意事項:

辦理結婚證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結婚證;當事人屬於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影印件辦理結婚證。

3、婚姻狀況證明

(1)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

(2)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

(3)待業人員、個體戶還應提供勞動手冊(或執照)

4、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結婚登記處有寶利來快照服務

5、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係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注: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

6、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7、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二、結婚登記的程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

所以,我們可以看出未婚先孕的情況下,孩子出生兩年也不用擔心結婚證辦理的事,一切按照普通結婚的步驟來,但是孩子可能會被計生部門處以罰款。但是,這不會影響到結婚登記或者結婚證領取的事,也就是說,如果有遇到未婚先孕孩子兩歲補辦的結婚證的情況可以依照以上資料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