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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未滿兩週歲 | 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

法律 閱讀(2.35W)
孩子未滿兩週歲,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絡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離婚後男方怎麼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孩子兩週歲

你好!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其他原因”包括母方經濟能力、生活環境明顯對撫養嬰兒不利;母方品行欠佳或違法犯罪不利於撫養嬰兒;嬰兒從出生後一直由父方餵養等各種具體事實。在此種情況下,嬰兒隨母生活對嬰兒的撫養、成長是非常不利的。這屬於嬰兒確實無法隨母方生活,應當判決或確認由父方撫養。)  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