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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軍人婚姻構成犯罪應負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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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軍人婚姻構成犯罪應負的法律責任

破壞軍人婚姻包括與軍人配偶同居等行為,這種行為被我國規定為破壞軍婚罪,是要受到刑事處罰的。到底破壞軍人婚姻構成犯罪應負的法律責任有哪些呢?以下是具體介紹。

一、破壞軍婚罪的法律責任:

我國《婚姻法》第49條規定:“其他法律對有關婚姻家庭的違法行為和法律責任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我國《刑法》第259條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職權、從屬關係,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由此可見,破壞軍婚的,是指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行為。

對破壞軍人婚姻情節一般的,軍人本人不願聲張的,為避免擴大不良影響,可不作處理。但要制止其不法行為。對於破壞軍人婚姻,造成軍人家庭破裂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則應當依法追究責任。

對現役軍人的配偶,一般不定罪處罰,但對隱瞞事實真相,欺騙他人與之結婚的現役軍人的配偶,在不妨礙軍人婚姻關係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重婚罪處理。

二、破壞軍人婚姻罪主要有三種類型:

一是重婚型,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騙取結婚的;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

二是同居型,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卻較長時間公開地或祕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這種關係不僅以不正當的兩性關係為基礎,往往有經濟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關係,而不同於一般的通姦關係。

三是通姦型,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長期通姦,情節惡劣或者造成夫妻關係破裂嚴重後果的。

長期通姦情節惡劣表現為致現役軍人的配偶懷孕或者生育等等。造成軍人夫妻關係破裂的嚴重後果主要表現為:被告人挑撥、唆使現役軍人的配偶鬧離婚,現役軍人的配偶嚴重虐待現役軍人,通姦行為發生後,現役軍人的配偶或現役軍人提出離婚的。

以上就是小編根據相關內容整理出來的破壞軍婚罪責任的知識,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對於破壞軍婚的行為會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拘役之間判刑,要是有其他特殊情節的話,那麼受到的處罰將更重。如果你涉嫌刑事犯罪的話,為了保護你的權益建議通過本站網站聘請刑辯律師來為你提供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