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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申請結婚流程具體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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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申請結婚流程具體是怎樣的

《婚姻法》中規定的結婚條件裡面大概可以分為兩類,包括了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其中形式要件就是指男女需要按照規定申請結婚登記,這時就會涉及到流程問題。那到底男女申請結婚流程具體是怎樣的呢?而此時又該提供哪些證據?下文中本站小編就這兩個問題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男女申請結婚流程具體是怎樣的

辦理結婚證的程式如下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宣告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二、辦結婚證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1、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的

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須持有:①本人戶籍證明;②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僑民須持有:①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③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3)外國人須持有:①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③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不管是什麼身份的人,只要在我國境內申請辦理結婚登記,那麼結婚流程其實都是一樣的。只不過因為身份的不同,實際要求提供的證件材料不同而已。上文中小編為大家區分了不同身份的人在辦理結婚證的時候需要提供的材料,要是你還有疑問的話,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