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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剛剛結婚需要注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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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剛剛結婚需要注意什麼

婚前財產剛剛結婚需要注意什麼

一、婚前財產具體包括哪些?

(一)結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包括婚前的個人的工資、獎金、合法經營所得,繼承或受贈所得,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二)在結婚前已經取得的債權等財產權利;

(三)婚前財產所得利息也是個人財產;

(四)夫妻一方在結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的財產,就算在結婚後換了另一種形式存在,也不影響其婚前財產的認定;

(五)注意,婚前各自為結婚而購買的財產也歸其個人所有;

二、什麼是婚前財產?

我國的法律在2001年《婚姻法》修正以前,未規定有婚前財產,籠統的把男女雙方結婚後的所有財產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在《婚姻法》修正中,設定了婚前財產的概念,且規定婚前財產歸其所屬一方個人所得,即歸夫妻一方個人財產。那麼,婚前財產究竟是什麼呢?

在界定婚前財產的時候,顧名思義,關鍵在於該財產取得的時間是結婚前還是結婚後,即以男女雙方結婚紀念日為界,只有在結婚前所得財產,才可能屬於一方婚前財產。

三、婚前財產的認定只要求在婚前取得財產權利,而不要求實際佔有

只要在結婚前已經取得其財產權,就算當時並沒有實際佔有該物,而是在婚後才實際佔有的,也應認定為婚前財產。比如在結婚之前夫妻一方以自己財產買了個房子,並且登記在自己名下。但是在結婚後才收樓,才實際佔有該房子的,不影響其婚前財產的性質認定。

四、婚前財產不會隨婚姻關係的締結而自動變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婚後共同生活中滅損的,也不得請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

婚前財產在婚前歸其個人財產,在婚後也仍然是個人財產。當然,可以通過夫妻雙方財產協議或者贈與的方式變更其財產所有形式,詳細可以閱讀本站相關文章。同時,在婚後共同生活中夫妻一方婚前財產遭受毀損滅失的,在離婚時其所有者提出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要求的,法院不予支援。

可見,婚前財產以結婚登記之日為界,在登記之前夫妻各自所有的財產為其婚前財產,是個人財產,主要包括其婚前合法收入和其他財產權利。在認定什麼屬於婚前財產時要注意本站小編提出的以上四點。區分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是為了簡化離婚時夫妻雙方的財產糾紛,使離婚財產分割更加便利。

綜合上述對於 婚前財產 問題的討論和相關 財產認定 的詳細解析,從上面小編整理的 婚姻法律條例 內容中,可以清楚的知道對於婚前財產的認定,可以向對方提出來對於婚前財產進行認證,這樣在離婚的時候就容易進行財產的分割,並且婚前自己的勞動成果也可以不用雙方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