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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出軌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 分割的原則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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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出軌離婚財產怎麼分割?分割的原則是怎樣的?

婚姻是神聖而又美好的。能相伴一生是件幸福有幸運的事情。但是現實世界的誘惑太多,經濟發展迅速,人們面臨了太多的誘惑與考驗,使婚姻遭受了威脅。那麼,在婚姻中,一方出軌,在離婚時財產要怎麼分割呢?本站就帶大家來了解一下婚姻出軌離婚財產怎麼分割吧。

一、婚姻出軌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1、雙方協商決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第二款: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的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離婚協議包括哪些內容,簽訂離婚協議應注意些什麼

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同意離婚並就子女撫養、夫妻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書面形式。按《民法典》、《婚姻管理條例》等規定,一般應包括下列內容:   

1、當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身份證號、結婚時間、生育子女時間個數、離婚原因。   

2、雙方同意離婚的表示。   

3、對未成年和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離婚後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撫養費包括教育費如何給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對子女的探視問題。  

4、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的分割。  

5、一方有困難另一方實施經濟幫助的具體時間,內容包括無房屋產權無房可居一方的居住問題如何解決。  

6、關於離婚損害賠償問題。對一方有法定過錯的即重婚、有配偶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7、違反協議的責任。簽訂離婚協議應注意的問題:  

(1)、必須雙方自願。非自願採用威逼、脅迫手段簽訂的協議的財產分割等部分的協議是無效的。比如對財產協議的某部分不籤就要殺害對方、或對方的親屬,被逼方無奈簽署的部分。 

(2)、應由雙方親自簽署,不得由他人代簽。   

(3)、協議內容不能違反法律的規定。如雙方離婚,規定另一方不得再婚、不得離家,即所謂的離婚不離家,這一條款干涉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是無效的  

(4)、不得損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如有的協議中以撫養費為籌碼,約定放棄探視權不付撫養費,這一條款因損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應認定為無效。   

(5)不得有其他違反公序良俗的條款。   

(6)、協議應當履行,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質,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其履行。經過法院認可,一方不執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7、對於離婚這種身份行為不得再附其他條件和期限。

以上就是有關於婚姻出軌離婚財產怎麼分割以及和離婚協議有關的相關知識了。由上文中可以知道,在婚姻中出軌,離婚時財產分割偏向於無過錯方和承擔義務較多的一方。婚姻是美好的神聖的,在結婚以後雙方就多了一份責任,這個責任叫家庭。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青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