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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男方首付買的房子如何分割?

家事糾紛 閱讀(2.07W)

新婚姻法男方首付買的房子如何分割?

在當今社會,離婚早已是老百姓司空見慣的事情,離婚財產分割是離婚手續中重要一環。在雙方辦理離婚財產分割的時候,房產的歸屬是最容易引發糾紛的。在一些離婚案件中,房子是男方在婚前交首付購買的,那麼,新婚姻法男方首付買的房子如何分割?下面我們一起看看小編的說法。

一、新婚姻法男方首付買的房子如何分割?

婚前男方出錢付首付,產權登記在男方名下,屬於男方個人財產,對於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對女方進行補償。《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二、夫妻共有房屋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婚後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有的份額,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如離婚後沒有住處,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房產是家庭重要的不動產,按照最新法律規定,新婚姻法男方首付買的房屋如何分割,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針對男方負的首付部分,應該算作婚前個人財產。而婚後雙方共同償還貸款的話,對於女方償還的那部分,男方在辦理財產分割的時候要給予補償。這樣的話,房屋就歸為男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