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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重婚罪的條件有哪些

家事糾紛 閱讀(2.32W)

認定重婚罪的條件有哪些

認定重婚罪所需要的證據要分兩種情況。

一種是領了結婚證的法律婚姻,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記或者偽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

另一種是以夫妻名義同居但沒有領結婚證的,需要的證據有:

(1)對方與他人在外以夫妻名義生活的居住地的附近群眾的證明;

(2)婚外情一方保證書、懺悔書等;

(3)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影;

(4)雙方發的親密簡訊;

(5)調取居委會、村委會的證明,由居委會出具對方與他人共同以夫妻名義生活的證明。

需要注意的是,在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通常要達到一定時間,一般認為是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