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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具體包括哪些

家事糾紛 閱讀(5.26K)

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具體包括哪些

一、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具體包括哪些

指和已身同源於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各代旁系血親。我國現行法律關於親屬關係遠近的區分採用傳統的世代計演算法,即以已身為一代,從已身往上數,父母為二代,祖父母、外祖父母為三代,依此類推,據此,可將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範圍列舉如下:

(1)、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全血緣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半血緣的兄弟姐妹。異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雖然在名義上也以兄弟姐妹相稱,但實際並無血緣關係。

(2)、同源於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上下輩旁系親屬,包括叔、伯、姑與侄兒、侄女,舅、姨與外甥、外甥女。

(3)、同源於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平輩旁系親屬,包括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三代以內不能結婚的理由如下:

第一,基於倫理觀念的要求。從倫理觀念上講,禁止一定範圍內的血親結婚是人類社會婚姻家庭制度發展的必然結果。

第二,基於優生學的理論。根據遺傳的規律,血緣很近的親屬間結婚生育,極易把雙方某些精神上、生理上的缺陷和疾病遺傳給子女,有的甚至隔代遺傳,造成先天性疾病。這既給家庭帶來不幸,又會使整個民族的人口質量下降,於國家於家庭均有害。

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怎麼計算

旁系血親是指雙方之間無從出關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親。如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於祖父母的伯、叔、姑與侄子女之間,堂(表)兄弟姐妹之間皆為旁系血親。

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包括二代的旁系血親和三代的旁系血親,是指與己身同源於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親。其範圍包括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外甥子女。超過這一範圍的親屬,就不屬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在進過了上文的講解之後,大家應該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所包括的範圍有所瞭解吧。規定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之間不能結婚,主要還是因為這些親屬之間的血緣關係太近,要是結婚的話,那麼生下的子女日後患病的機率是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