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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糾紛輕微傷要拘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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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糾紛輕微傷要拘留嗎?

家庭糾紛輕微傷要拘留嗎?

1、家庭糾紛輕微傷可能存在著行政拘留。輕微傷不構成刑事案件,所以不承擔刑事責任,只承擔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一般輕微傷可以由公安調解,調解達成協議不再處罰;如果調解不能罰款或者行政拘留15天。

2、拘留或罰款:

(2)治安處罰由縣公安局決定,而不是由你要不要追究的問題。

(2)拘留時間超過五天且不到十天。如果受害者是殘疾人或未滿十四歲的人,則拘留可能超過十天且不到十五天。

(3)可以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4)可判處羈留及罰款。

其依據是:“公安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的,處五天以上的拘留,並處罰金;情節較輕的,處五天以下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天以上15天以上,並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1)毆打他人;

(2)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14歲以下或60歲以上的人;

(3)反覆毆打,傷害他人或同時毆打和傷害多人。

3、立案程式:寫起訴書,攜帶身份證和有關證據(對方當事人打架的證據、治療費用的證據等),到法院立案法院申請立案,等待法院通知參加審判。

二、刑事處罰規定是什麼?

1、輕傷、重傷案件經法醫檢查後,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情節嚴重或者方式極為殘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其他情況下另外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實施。綜上所述,故意傷害造成他人輕微傷的,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由證據證明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屬於自訴案件,自訴案件主要是鼓勵和解的案件。因此,只要原告自願撤回對被告的申訴,就不必承擔法律責任。在實踐中,如果確實是輕微損害,一般只要有賠償協議和強制執行,一般不被判刑。所以現在最好的辦法是與對方協商賠償。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如果遇到家庭矛盾的話,一定要保持冷靜,否則很有可能故意傷害大人的身體,導致對方受到損失,則只是面臨著一些治安管理處罰和民事賠償。甚至是有可能按照故意傷害罪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