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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還未判決 | 需要履行扶養義務嗎?

家事糾紛 閱讀(2.47W)

      夫妻二人如果出現感情破裂,一方決定離婚並提起訴訟的,如果法院還沒判決,雙方很可能就已經開始過離婚後的生活,互不理睬,互不干涉,相互分居。但只要法院的判決未作出,雙方婚姻關係就仍然存續,仍需盡到撫養義務。

起訴離婚還未判決,需要履行扶養義務嗎?

      夫妻間互相扶養是在二人在婚姻存續期間的法定義務。提起離婚訴訟的,並不意味著已經解除婚姻關係,需履行互相扶養義務。有些人提起離婚訴訟後,就以為已經解除了雙方的夫妻關係,不需要負擔對方的扶養義務,甚至將對方趕出家門。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可以要求對方支付扶養費等。

      目前法律支援的扶養的方式包括以下兩種:

      1、被扶養人與扶養義務人共同居住,即通過共同生活進行扶養

      2、通過定期支付金錢,或者以實物進行扶養,包括體力上的扶助、精神上的慰藉的方面。

      夫妻之間互相扶養是雙方平等的權利和義務。很多夫妻在提起離婚訴訟後,雙方已經互不照顧對方,不顧對方死活。事實上,只要法院沒做出生效判決,不履行撫養義務的一方就違反了法律規定,嚴重情況可能會導致遺棄罪。需要被扶養的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訴,請求對方履行扶養義務,支付扶養費等。

      遇到類似的問題,不知道如何處理的,可以找個專業的婚姻律師諮詢求助,從而有效的保護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